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浙水监督〔2022〕8 号)和《关于公布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示范创建名单的通知》(浙水办监督〔2022〕11 号)有关精神,我司积极争取示范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开展“实施方案审核、双重预防宣贯、体系建设、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评估报告编制、警示标牌设计与安装、信息系统应用、三知两会培训、创建绩效评价、危险源巡检回头看”等十项服务。截止7月15日,已与多家单位签订了咨询协议,公司成立了项目组和工作推进定期会商机制,力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为浙江省水利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作出更大贡献!